第101章_女王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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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1章

  人不可貌相,皇帝更是如此。看起来一个清秀的青年,有谁能想到他上了位就把同父异母的兄弟屠戮个干净呢。只剩下一个异母同胞的司马连。皇家之人总是心狠手辣的,他估计也想不到自己的亲弟弟背着他也在干着谋朝篡位的勾当吧。

  江岚展开试卷准备答题,她握起笔又放了下来,开始做冥思苦想状。答题交卷也要讲究策略,要不快不慢,既不能做快枪手,也不能做老黄牛,浑水摸鱼就在于中庸之道,谁知道这个皇帝喜欢什么风格呢?

  等到大家都动了笔,江岚也开始破题,不管是不是抄袭,小西水平不错,估计是揣摸了很久的上意,那是自然,作为一个神仙,说不定入了皇帝的梦,自然知道皇帝内心真正的喜好。所谓的殿试,其实一个是要有真才实学,另一个就是要正对皇帝的胃口,要让皇帝心花怒放才是正理,否则说破天有什么用,一下子得罪了皇帝还能有得好。毕竟能容忍魏征谏言的李世民之类的明君很少,大部分皇帝都是凡人,只不过投胎的时候运气好了点而已。

  江岚慢慢撰写,字迹那是一个漂亮,简直就是标准的印刷体啊,真是赏心悦目。

  她正写着,突然觉得身边站了一个人,她略抬头看了一眼,赶紧低下了头。不得了,皇帝下来监考了,居然站在她身边她也没发觉。她目不斜视,慢慢思考慢慢誉写,其实心里象打鼓一样狂跳不止,想想看,你在考政治的时候,正拿着本书抄个起劲,冷不防监考老师无声无息地站在了你身后,那是什么样的感觉。她没有打翻了砚台就算是好的了,这心理素质,果然是练出来了。

  司马连驻足,看着江岚的脸,惊叹不已,想不到世上还有如此风华绝代的人物,就算他身为天朝皇帝,后宫三千,美人无数,也从来没有见过如此美貌的人。能走到这里参加殿试,就不用怀疑他是不是女人,真是可惜,这样的人物,却是个男人。他扫了一眼他的文章,读了两句,颔首一笑,身心舒畅。但见江岚握笔的手微微有些颤抖,想到自己在这里是不是影响了他的发挥,便转身离开了,不过,他算是记住了她。

  江岚在心里长长的舒了一口气,集中精神开始抄写,终于完成了这轮考试。

  过了两天,结果出来了。没有悬念,江岚被赐一甲进士及第,但出乎她意料的是,她居然不是状元,而是一甲第三名,皇帝钦点的探花郎。

  据说她的文章本来是第一名的,结果皇上戏说,如此风流人物,当是探花郎才对。

  君无戏言,结果江岚就成了探花。

  与他同时入三甲的,还有状元刘峻,榜眼吴桐,果然让那人说中了,他们将同朝为官。

  对于这个结果,除了一开始的诧异,江岚没什么感觉,与其作出头鸟状元,不如做个探花,被人妒忌和试探也要少些,看起来安全系数大大增加,反正她的目的是留在皇城,可以近距离接触上京高层,能低调自然低调,就这点来说,她很是感谢那个皇帝。

  只有小西出离的愤怒,神仙出马,也只得了第三名,他的脸搁不下,他的文章绝对是大家公认的第一名,明明稳拿胜券最后还失了荆州。

  可见,即使是神仙,能翻云覆雨,也算不出人心啊。

  ☆、第137章新科探花郎

  第137章新科探花郎

  殿试后,金殿唱名,正式宣布名次,接着皇上宴请新科进士,这就是俗称的琼林宴,其实说穿了就是高中的书生在一起吃饭,由皇帝做东,大家一起认识认识,吃完这顿饭就代表这些人以后都是朝廷命官,为皇上效力了。自然,这些新科进士也就成了“天子门生”。

  说是琼林宴,还真的是在琼林苑举行的,这可是剽窃了宋太祖的创意。

  一甲三人,状元刘峻着红衣服,俗称“状元红”,榜眼吴桐着杏黄衣服,俗称“黄金眼”,探花江岚着白衣服,果真是“粉郎”,称得她白衣飘飘如仙人。

  这三人,自然是大家的焦点,特别是江岚,虽然是探花,很多人却都清楚这个探花郎的由来,实则该是状元郎,心里不觉扼腕,想不到容貌太盛也不是好事,反倒最后拖了后腿。有人遗憾,也有人暗自嘲笑,期待看到状元和探花的不合。

  只可惜,事与愿违。

  刘峻抱拳给江岚作礼,“愚兄惭愧。”

  江岚倒是真心的高兴,这人才是真状元,货真价实童叟无欺,自己这种不学无术之人怎么可以与他同列一甲,她才是惭愧。她回礼,“刘兄博学广记,当得状元之名,小弟日后还需要刘兄提点一二才是。”这是正理,以后她需要抱大腿啊,不懂的还可以偷偷地问他,只是还要找个正当的理由才是。

  众人本来期待状元和探花之间的火花,就算是面合也要心不合,怎知两人是旧识,相谈甚欢,一时甚觉无趣之极,只不过这是皇上设宴。谁也不敢露出真实的想法。

  金榜题名琼林宴后是游街。

  一甲三人从皇宫正门离开,这门只有皇帝能走,连皇后也只能在大婚入宫时走一次,其他的进士们,一律只能走掖门。

  队伍开始游街,状元在前,依次是榜眼和探花,然后是其余的进士,真是前呼后拥,旗鼓开路。欢声雷动,喜炮震天,遍街张灯结彩。

  要说真正得意之人。当属状元郎刘峻,手捧钦点皇圣诏,足跨金鞍朱鬃马,披红挂绿,才叫一个威风。怪不得有“春风得意马蹄疾,一日看尽长安花”的诗词描述。

  但最出风头的绝对是江岚,状元刘峻年纪虽不大也有二十五六,相貌端正却并不出色,榜眼吴桐却已年过三十,相貌更是一般。长年苦读,已显老态,只有江岚。少年探花正当时,长得更是国色天香,肤白唇红,连京城最美貌的女子都比不上,本来江岚的长相就有着男子的英武和女子的娇美。现在一身白衣儿郎打扮,骑在高头骏马上。英姿勃勃,意气风发,潇洒风流,颇有指点江山之势,更是无人怀疑她的真实性别。

  天朝大众的审美观很正常,既欣赏翩翩美少年,也喜欢铮铮英雄汉,但情窦初开的少女和寂寞的深院妇人,却最是偏爱温柔少年郎。

  所以沿途人群欢呼雀跃,脸遮面纱的年轻女子也被破例允许在楼上远眺,妇人们更是在交头接耳,很多达官贵人们也争相评品,为自家女儿觅良婿。

  江岚坐在马上缓缓而行,不时有手帕鲜花砸在自己身上,几乎所有人的眼光都掠过状元和榜眼,停留在她的身上,一时间真觉得压力很大。

  殊不知,这一轮游街过后,天朝第一美人的称号易主,即便是容色上江岚也许和楚倾城不分伯仲间,然自古士农工商,新科探花郎,自然是更盛楚倾城一筹。从此之后,江岚取代了楚倾城,成为所有天朝花嫁女子的意中人。

  江岚在心里叹气,只能尽量忽略两边欢喜的人群,仔细地打量沿街的府邸,猜测里面住的是哪位达官贵人,和自己的任务又有什么联系。她可不是来当探花郎,给一群女人或是男人们yy的,她是身负重任,而且眼看着胜利在望,只需要临门一脚了。

  只是这个过程很艰苦啊,游个街也很累,她又不象那些高中的进士们,像打了鸡血一样振奋,人家是真心高兴,自然精力无穷,而她已经在为将来的日子发愁了。但是,再怎么意兴阑珊,表面上她还必须扮演一个称职的探花郎,要恰如其分的表现出高兴和激动,否则就是藐视皇权。

  突然,她看见了远处有一个府邸,好像占地面积颇广的样子,他们也已经游街了大半天,几乎已经走遍了京城所有的繁华之处,这个地方,位置不算太好,也不算太差,但看起来又很有气势,不知道是谁的家。她经过时,不经意看了一眼,朱门大户,上有匾额“严府”,门前还有两座石狮子,颇有架势,而队伍继续往前走。

  此时的严府,紧闭的大门被拉开了一条缝,探出几个人头。

  一个身穿浅粉色衫裙的少女,拉开了脸上的薄纱,露出明眸皓齿的青春脸庞,满脸郁愤,“都是二哥,一回来就管东管西的,你看,你看,状元郎都走远了,害得我什么也看不见,真是气死我了。”

  身边的小丫环点头附和,又立刻摇头,她怎么敢在背地里附和二少爷的坏话,她那是不想活了,看二少爷那身煞气,就算是知道他从来不乱杀无辜,她也是背心冒汗,只有那几个不知死活的丫头,天天在做着不切实际的姨娘美梦。

  “听说这届状元郎到没啥,只是新科探花郎,那是天人之姿,好看得不得了。”一小丫环说。

  少女眨了眨眼,“真的?长得很好看,比我二哥还好看?”

  小丫环摇了摇头,“我也是听人说的,没看见过,不过二少爷是武将,探花郎是读书人,不好比的。”怎么能把战场上的将军和探花郎比啊,一个杀人无数,一个温润如玉,根本不是一个类型的。

  少女把脚探出了大门,“不如我们偷偷跑去看一下如何,他们还没有走远。”

  小丫环们纷纷摇头,“四小姐不可。”让严府的小姐跑出了门,她们还有活路?这可是严府的宝贝,坏了一丁点就要人命的。就算是老爷夫人好说话,大少爷和二少爷也不是好说话的人,特别是刚刚回来的二少爷。

  “谁敢拦我?”少女执拗的要出门,刚迈出一脚,肩膀就被人拽住了,身后传来低沉浑厚的说话声,“严琳,又要出去闯祸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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