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一章 寨主的狗屁心愿_极品太子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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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章 寨主的狗屁心愿

  齐亦北看见傅悠然那毫无形像的恣意嘴脸,脸色登时气得铁青,纤纤玉手一指,“你……你忘了那天晚上的盟誓吗?”

  众贼一脸的兴奋加暧mei,晚上?盟誓?看来寨主这回是真的有戏了,难怪寨主如此重视,特地跑到山下订做全套的女装,还嘱咐众人保密,看来是想给齐公子一个惊喜了。

  傅悠然与人划拳正在兴头上,几乎已经忘了自己的“身份”,直到听见“自己”的指责,才猛的打了个激灵,回过味来,不过,她现在没时间理会气得跳脚的齐亦北。

  “林熙月!”傅悠然两步冲到林熙月面前,“你TNND跑哪去了?”

  林熙月干笑两声,“去林霆寨接那个什么晏小姐去了。”

  傅悠然一愣,反射性的朝门口看了看,“人呢?”

  “昏着呢,估计明儿早上能醒。”一提到这个林熙月就生气,自己也没虐待那个什么晏佩若,要不要一见到自己就惊声尖叫兼胸闷气短啊?没办法,只好迷晕了再弄过来。

  “用不用去两天啊?”傅悠然气极,“而且也不跟我说一声就走?”

  “齐公子”对林熙月的反常态度让一干贼众警惕起来,为了寨主的终身幸福,他们自动自发的上前将“齐公子”与“傅悠然”包围在内,将林熙月隔在包围圈外,由两名山贼迅速的架着林熙月走出大堂。

  林熙月高声申诉无效,傅悠然与齐亦北满心茫然,对视一眼后,傅悠然才想起质问齐亦北,“你为什么不经我同意就私自下山?”

  齐亦北刚要说话,山贼甲大声道:“齐公子,咱们寨主实在是想给你一个惊喜,才瞒着你下山的。”

  “惊喜?”这回轮到傅悠然不太明白,不是去接那个什么晏佩若吗?又关自己什么事?

  山贼乙接话道:“其实像齐公子这样豪爽的人,又怎么会在乎寨主的衣着装扮?就算寨主平时像个男人,相信齐公子也不会在意的。”

  “啊?”傅悠然越听越迷糊,齐亦北吁了口气,压下心中的恼意,将傅悠然拉出包围圈,低声道:“我们既然有这样不可思议的缘份,我也不介意代你完成自小的心愿。”

  傅悠然彻底崩溃,她是不是超时空了啊?怎么一个两个都说这么莫明其妙的话?

  “我……什么心愿?”

  齐亦北望了一眼耳朵伸得老长的贼众,贼众们均是暧mei地一笑,三五成群的继续回去喝酒,齐亦北将傅悠然拉到角落处,低声道:“熙月都告诉我了,没想到你小小年纪,竟然也有这些苦处。”

  傅悠然白眼翻得老大,“那死丫头都跟你说了什么?能不能从头到尾,仔细给我说说?”

  齐亦北叹道:“她说你虽然自小长在山寨之中,但却十分喜爱女儿红妆之事,只因你爹爹因病逝世,你不得已接任寨主,从此便逼着自己做男装打扮,其实你的内心十分痛苦。”

  看着傅悠然一脸的呆滞,齐亦北再叹一声,“那日我们从大堂出来,山哥说要文静一些才能吸引异性目光,日后才好出嫁,我那时,还以为你恨嫁不能,后来熙月告诉我,每当提起这事,你便痛苦至极,你自小的志愿就是做一个贤妻良母,如今却为了顾及众位弟兄们的感受而假意粗鲁,舍弃了最心爱的事物,你心中的苦处,可想而知,现在我既然代替了你,自要圆你一次心愿,再穿一次女装。”

  “什么?”傅悠然不断的强迫自己忍耐,她就知道那死丫头一定不会放过这次的大好时机,可怎么也没想到,竟是想了这么个损点子,穿女装,傅悠然八岁以前的确是穿女装的,后来因为行动实在不便而统统淘汰,对于林熙月这个讲究个人品味的女山贼来说,傅悠然的此种举动无异于自暴自弃,从那时起,林熙月就想着法的“劝”傅悠然换回女装,当然了,无一成功。

  “所以……你就……”

  齐亦北点点头,“我们先去安阳订做了一套衣裳,又去林霆寨接了佩若回来,这才耽误了两天。”

  “那衣服呢?”

  “量体的时候我没想到你裹着束胸,待衣服做好,前胸的尺寸就紧了一些,现在正在修改。”

  “你、说、什、么?”傅悠然怒火爆发,“你……你看了……”

  “没有!”齐亦北连忙澄清,“换衣之时全是熙月一手操办,我都是闭上眼睛的。”

  傅悠然郁闷得几欲呕血,“林熙月!我跟你没完!”

  她这惊天一吼喜坏了一旁支着耳朵偷听的众人,虽没听见之前说什么,但只凭着这句话,寨主夺冠的希望便在持续上升中。

  齐亦北皱皱眉道:“熙月也是为了你好……”

  “她是想看我出糗!”

  “怎么会?女装不错啊,比现在这样像个男人要好得多。”

  “你说谁像男人!”

  虽然穿着男装,但她还是个清秀佳人好不好?

  齐亦北低头看看自己的衣着,又看了看假意拼酒的贼众,最后走到角落里将满脸郁闷的弃伢拉起来,对着傅悠然道:“你看看我们,有什么不同?”

  傅悠然的眉头越皱越紧,最后终于不得不放弃辩驳自己不像男人的想法,除了那张脸,她跟弃伢就像一对双胞胎,同样的衣服同样的鞋袜,同样的腰带同样的发型,就连头上簪的木杈都像是同一工厂出品,最最重要的,弃伢是个男人。

  末了,傅悠然狠狠的瞪了弃伢一眼,臭小子,呆着没事学我的装扮,弃伢莫名其妙的瞪回来,齐亦北回到傅悠然身边低声道:“我知道你还是希望做回女人的,放心,两天后我就下山去把那套衣服取回来,一圆你的心愿。”

  这……怎么说得自己跟人妖似的?

  傅悠然又瞥了一眼再次收回耳朵讪笑着推杯换盏的众山贼,认命的拉起齐亦北就往外走,NND,得跟他好好谈谈,不能在这短短的时日里,就让林熙月把自己的一世英名破坏得一干二净。

  弃伢刚想上前阻拦,便被众人拦住,开什么玩笑,这可是寨主的大好时机,哪能让你小子破坏。

  傅悠然拉着齐亦北一路走到座落在山寨后方的“卓院”之中,齐亦北轻车熟路的推开正中的“闻香斋”大门,傅悠然连忙拉住他,“你干嘛,起居室在那边。”

  “我知道。”齐亦北笑道:“前天晚上熙月带我过来,她睡你的房间,让我随便挑一间,我便挑了这里。”说罢,他闪身而入,摸索着点燃了油灯,傅悠然无奈跟上,大叹道:“要是骨哥在这,看见‘我’主动走进书房,又该激动了。”

  齐亦北笑道:“真没想到,山寨中还有这样的地方。”

  傅悠然哼笑一声,“这是我老爹的。”

  这间书房,是前任寨主傅二水,也就是傅悠然的老爹精心打造的,在老爹的影响下,傅悠然小时倒也常常出入其中,不过前寨主过世后,傅悠然就像重归自然的兔子,类似“书房”这样的字眼被傅悠然自动过滤,足足疯了一年有余,骨哥才在傅悠然日渐粗鲁的言行中自我反醒,痛定思痛后,骨哥终于下了一个以下犯上(傅悠然语),让傅悠然痛苦终生的“交换”制度。

  默三百字的短文一篇,可巡山一次;五百字以上,一千字以下,可下山赶集;一千字以上,两千字以下,可参与打劫一次……

  在骨哥的铁鞭式管理下,傅悠然对这间“闻香斋”不可谓不恨,每次经过时都恨不能捂住双眼不去看它,今天倒真是头一回主动进来。

  反正也别管在哪了,自己的主要目的是要好好教育一下这个不识人间险恶的纯洁少男……呃,好吧,现在是少女,于是便有了如下一番对话。

  傅悠然:“知不知道你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?”

  齐亦北:“啊?”

  傅悠然:“你错在太容易相信别人。”

  齐亦北一脸呆状:“啥?”

  傅悠然翻了个白眼:“那个人就是林熙月!”

  齐亦北“哦?”

  傅悠然火冒三丈:“你发声系统失调啊?”

  齐亦北一脸茫然,傅悠然的气势变得十分凌厉,喝道:“你TNND给我多说几个字!”

  “好……”一个字出口半天,齐亦北才记起傅悠然说的,多说几个字,于是乎又加上一句,“的。”

  傅悠然点点头,两个字,算是有点进步,为了不被他气死,当下做出一个伟大的决定。

  “现在不用你回答,你就给我好好听着。”傅悠然挥了挥拳头,“那个林熙月,她自小就跟我做对,不是什么良家淑女,以后她对你说的事,统统不准相信!什么我的心愿?还穿女装?当贤妻良母?她是想看我出糗,你明白了没?”

  齐亦北看着傅悠然眨眨眼,没有出声。

  傅悠然怒道:“明不明白?”

  “我……可以说话了?”齐亦北问得小心翼翼,这年头,女山贼不好惹,灵魂附到男人身上的女山贼更加不好惹。

  得到傅悠然的首肯后,齐亦北清了清嗓子,不赞同地道:“我觉得熙月不是那种人,女孩子毕竟不能一辈子这样下去,否则出嫁就真的困难了。”

  傅悠然气炸了肺,“我嫁不嫁跟她有什么关系?又跟你有什么关系?你到底听没听懂我说的话?我说:不准相信她!”

  齐亦北马上点头,“懂了。”理智告诉他,如果再坚持已见,现场就会有人发彪,“那……你的心愿……”

  “狗屁心愿!”

  “喂!”齐亦北也来了脾气,“不准用‘我’的嘴说粗话。”

  “我真怀疑你是不是男人。”

  “相信你比我清楚。”齐亦北耐下性子道:“满嘴粗话并不一定就是真男人,相反,斯文一点也不见得就是娘娘腔。”

  傅悠然对这番话颇不以为然,也难怪,她从小到大,见过最斯文的男人就是李沛山,那还是个会使阴招的主,所以在她的印像中,温吞吞的就不是男人!

  二人的观点在傅悠然的“关爱”目光下达成了一致,齐亦北终于答应不再听信林熙月的任何“谎言”,傅悠然这才满意地沉静下去。

  沉……沉……沉……

  耳朵得了清静的齐亦北突然有些不适应,NND,难道自己是受虐狂?环顾一周,齐亦北的眼神定在墙上的一副字上,“这幅字是你爹娘写的?”

  少无适俗韵,性本爱丘山。

  误落尘网中,一去三十年。

  羁鸟恋旧林,池鱼思故渊。

  开荒南野际,守拙归园田。

  方宅十余亩,草屋八九间。

  榆柳荫后檐,桃李罗堂前。

  暧暧远人村,依依墟里烟。

  狗吠深巷中,鸡鸣桑树颠。

  户庭无尘杂,虚室有余闲。

  久在樊笼里,复得返自然。

  下书落款:楚景献十年春爱女悠然而临二水、日宣喜极漫笔。

  景献十年,便是大晋昭泰十八年,也就是十七年前,诗的前五句字体浑厚有力,后五句字体娟秀清灵,显然出自二人之手。

  前日齐亦北见到这幅字,便颇觉惊讶,这是一组极富盛名的《归田园居》中的第一首,让人读来颇有一番“豪华落尽见真淳”之感,字里行间无不透露出执笔之人对自由的渴望和对现实生活的满足,诗是好诗,字也是好字,就是跟这里的大环境不太匹配,拜托,这里是贼寨,写这么宁静致远的诗干什么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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